親愛的市民及游客朋友們:
濕地公園是城市重要的生態屏障,孕育了豐富的魚、蟹、螺等水生生物,它們是濕地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維持水體凈化、生物鏈平衡及濕地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
為保護濕地生態環境,守護水生生物的自然家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及相關規定,現提示如下:
1. 濕地公園內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捕撈魚、蟹、蝦、螺等水生生物。
2. 禁止破壞水生生物的棲息環境,包括擅自開挖、填埋水域,或向水體投放有害物品等。
3.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人員將予以勸阻教育;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
濕地之美,在于萬物共生。保護水生生物,就是保護濕地的生機與活力,更是為我們及后代保留一方自然凈土。懇請廣大市民及游客自覺遵守規定,共同監督,攜手守護這份自然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