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2025年元宵節即將來臨,為保障我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消除“孔明燈”帶來的安全隱患,確保全市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節日。根據《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禁止制售和燃放“孔明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制作和銷售“孔明燈”行為。凡違反規定生產、銷售“孔明燈”的,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將依法取締并給予行政處罰;對在城區街道、廣場、公園內銷售“孔明燈”的流動攤點,城管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收,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二、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和公民個人在我市范圍內燃放“孔明燈”。凡違反規定燃放“孔明燈”的,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堅決予以制止;造成火災事故的,消防救援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對非法生產、銷售和違規燃放“孔明燈”的行為,要積極予以勸阻和舉報。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及時受理舉報投訴,依法予以查處。(電話:0455-5993316、0455-7999315)
四、請廣大市民朋友們嚴格遵守通告規定,自覺抵制燃放、銷售孔明燈行為,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積極配合“孔明燈”禁售禁放工作。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節日環境。
特此通告。
肇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肇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