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上級部門批準,肇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將于2024年11月10日0時起,正式啟用3處道路科技執法設備,對中型、重型貨車違反禁令標志的行為實施抓拍取證,依法予以處罰。具體設備地點如下:
1、八仙南路環城路口北600米。
2、四明南路環城路口北600米。
3、西環路福悅嘉華小區路口(通湖岸盛景小區新開道路西環路口)。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違法,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肇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