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4月21日肇東市東發鄉五湖村村民于某偉報案稱:“自家的樹木被人盜走”。接到報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工作,通過調查走訪,確定東發鄉同發村村民劉某海有作案嫌疑,派出所民警遂將嫌疑人劉某海傳喚至派出所,經訊問,劉某海對其在4月20日盜竊于某偉樹地內樹木一事供認不諱,現該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案例二
4月24日,肇東市公安局東發派出所接到群眾毛某報案稱:“她的一部華為手機23日在自家化妝品店內被盜。”接到報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工作,經調查走訪,發現在恒大工地打工的辛某軍有作案嫌疑。派出所民警于4月24日在“346”公交車終點站東發站點內將正要潛逃的辛某軍抓獲。現場從辛某軍衣兜內搜出盜竊所得華為手機一部,經訊問,嫌疑人辛某軍對在化妝品店盜竊毛某手機一部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現嫌疑人辛某軍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