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群眾安全出行,肇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東發辦事處行政區域內的堤頂路(暫名)新增設了非現場交通違法取證設備。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現將新增電子監控設備所處位置予以通告:
肇水堤防059公里+900米;
肇水堤防060公里+950米;
肇水堤防064公里+920米;
肇水堤防064公里+70米;
肇水堤防066公里+100米。
公示期自2020年7月9日至7月12日。自2020年7月13日0時起,肇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警察違法取證設備對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上路行駛機動車未年檢、無第三者責任險、超速行駛、假牌套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證據采集,并依法予以處罰。請廣大駕乘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肇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