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堅決克服“五唯”(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頑瘴痼疾,按照省、肇東市教育局設立違反教育評價改革負面清單事項反映平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違反《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十不得一嚴禁”內容的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0455-5976626
郵箱:1027025489@qq.com
各城鄉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部門(單位)、學校違反相關負面清單事項情況進行自查,上報自查問題清單。肇東市教育局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匯總整理,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學校及時整改,經查證屬實,較為典型的問題,將予以公開通報。
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 “十不得一嚴禁”內容
1.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
2.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
3.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
4.規范高校教師聘用和職稱評聘條件設置,不得將國(境)外學習經歷作為限制性條件。
5.突出質量導向,重點評價學術貢獻、社會貢獻以及支撐人才培養情況,不得將論文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掛鉤。
6.不得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
7.有關申報書不得設置填寫人才稱號欄目。
8.依據實際貢獻合理確定人才薪酬,不得將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簡單掛鉤。
9.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
10.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
11.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