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 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嚴格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應急管理總局令第65號)等上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許可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安全管理原則
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安全管理及布點實行“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控制總量、嚴格準入”的原則,以確保2025年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肇東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店行政審批許可。
三、總體規劃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從源頭上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管理,推動煙花爆竹行業規范、安全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所有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店均實行專店室內經營。
四、許可辦理
(一)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取得《煙花爆竹零售(臨時)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二)申請辦理《煙花爆竹零售(臨時)許可證》流程
1、報名條件:申請辦理煙花爆竹零售(臨時)店的人員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肇東市常住人口。同組報名須2名人員,且只能申報一個網點,重復報名人員,一經查出,取消其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地點:
擬申請從事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零售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應在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間統一到肇東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股(肇東市行政辦公中心12樓1227室)報名。
3、報名提交材料:申請辦理《煙花爆竹零售(臨時)許可證》,應提交以下資料:
主要負責人和零售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每人2份(正面反面復印在同一頁);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每人2份(加蓋公章);經營場所產權或者租賃證明材料復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6張(在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名字);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選址地點核查合格后提交);附件1-2表格填寫一份,(簽名處需本人手寫簽名并捺手印)。所有材料塑封在牛皮紙檔案袋內,檔案皮上寫清報名者姓名、聯系方式。
(三)店址確定。零售店選址標準參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肇東市應急局將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店址情況進行現場核查。核查時間: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
(四)審批發證。對申請材料齊全、現場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許可。《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上述時間安排如有變化,請關注肇東市政府網站或肇東市應急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不做另行通知。
本方案如與上級要求不一致時,原則上按上級要求執行。肇東市應急管理局不承擔后期賠償等責任,本方案未盡事宜,依上級規定辦理,解釋權歸市應急管理局所有。
聯 系 人:王玉寶、楊春嬌
聯系電話:0455-7990010
肇東市應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