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條例》相關要求,非標電動自行車(未通過CCC認證,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二、三輪電動車及低速四輪電動車實施過渡期管理,其所有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即10月31日前),到服務網點免費領取通行識別碼。
交警部門提示:請廣大電動車車主盡快攜帶相關手續到電動車登記上牌服務網點申請領取通行識別碼!2023年11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按照《黑龍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未按規定領取通行識別碼上路行駛的電動車進行查處,望廣大市民朋友們相互告知!
咨詢電話:0455-7990007
特此公告
電動車登記領取通行識別碼注意事項
→騎行車輛到現場核驗,應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
→提交來歷證明(發票或者收據)、合格證,無以上憑證可以簽訂車輛合法來源承諾書;
→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
→不得對電動車進行非法加裝或改
肇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