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居民馬某、李某、嚴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從哈爾濱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回肇東,未向所在社區(村屯)、工作單位主動報備行程,在工作人員排查過程中發現了上述三人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上述三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時,我市向陽鄉一加油站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被行業主管部門暫停營業,該加油站業主劉某拒不服從疫情防疫相關規定,私自撕毀封條繼續營業,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另外,我市行業主管部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城區一理發店因疫情防控措施執行不力,存在疫情防控風險隱患,依規對該理發店暫停營業。該理發店業主杜某拒不停業整頓,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處500元罰款。
在此,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向廣大群眾做出重要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當前疫情風險隱患尚未消除,廣大群眾仍應保持疫情防控意識不松懈,主動配合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尤其是有風險行程軌跡的,必須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屯)或工作單位報備,否則將視具體情況予以嚴懲。